处理结果:2015年3月,胡相全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6年4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相全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胡相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职务调整、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通过亲属入股经商办企业,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负责人等所送礼金,涉案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067万元。
简历:胡相全,男,1953年11月生,重庆开县人,历任开县县委、万县地委政研室副科级研究员、科长、政研室副主任,四川省农工委副处长、处长,简阳市委副书记、书记,资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四川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四川省农业厅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