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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大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大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陈浩切实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程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2024年8月13日主持召开了巡察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逐条审核并完善了整改方案措施,确保整改措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8月15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研究审议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人和完成时限。12月2日,再次召集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专题研究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下一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深化思想认识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同时,按照整改落实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整改任务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和监督,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
(四)抓好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全面了解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跟进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不够到位,高质量谋划和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法律文件精神列入局党组会(扩大)会议“第一议题”,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2024年11月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专题学习讨论《退役军人保障法》。把《烈士褒扬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列入党组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提升理论水平,提升业务素质。三是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2024年7月组织局干部职工到邓萍故居廉洁文化基地参观学习、2024年9月初组织退役军人到“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继续保持军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家乡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落实“两个服务”方针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会议精神等事关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会议精神,找准我区在成渝地区经济发展的定位,与“东方龙源”等企业探索退役军人“订单式”技能提升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和军队建设。二是创新志愿服务品牌,指导镇(街道)结合“八一”、春节慰问开展走访困难老兵等志愿服务。组织退役军人为第30届恐龙灯会、自贡半程马拉松开展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助力地方文旅。结合江姐村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思政试点工作指导江姐村退役老兵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志愿服务。同时,强化正面宣传,激励更多退役军人服务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三是在日常工作中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年度考核中注重日常工作表现,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利用“江姐”、邓萍等丰富的红色资源,从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三会一课”、建立“课程师资阵地”体系多点发力,推进乡村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全省试点,多频次宣传,树立具有大安特色的退役军人党建品牌。四是主动对接区融媒体中心,最大程度利用好区融媒体中心向上传递力量,力推国、省试点等重点工作的“精品”信息。同时积极向市局报送重点工作信息、高质量完成市局信息约稿,通过市局力量,在市级、省级、中央级媒体发布信息。2024年,在中央级媒体发布信息27篇、省级13篇、市级23篇、区级76篇。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例会和专题学习会中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班子成员带头研学党的创新理论并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意识形态要求融入日常决策和工作中。二是严格对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会议上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明确班子成员年度主要任务。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步分析研判和部署推进。三是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及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报告中均已体现意识形态方面工作情况。通过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完善落实责任机制,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领域向上向好态势,为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年度主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最新态势变化而及时调整。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集中警示教育,年底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全年的工作成效和不足,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全年。
(5)廉政风险防控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体人员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将岗位风险与责任人充分对应,并针对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同时由分管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形成监管闭环。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纪学法,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廉政防线。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市、区县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市、区县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二是坚持定期分级听取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年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三是根据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分层分级进行廉政谈话,杜绝谈话内容雷同走形式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本年度党建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将全年工作计划中的学习内容、工作内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党费收缴以及为党组织发展后备力量作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并逐步组织实施,避免出现以活动安排代替工作计划的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召开党组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支部换届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党务干部和支部委员加强对换届工作流程的学习,在下次换届时,按照要求制定详细的换届选举方案,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选举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
(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按照《大安区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指导意见》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对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并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印发,将“酝酿决策”“决策执行”等关键内容进行完善,不断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对修订后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学习提高认识并严格执行,确保制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9)集体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12月分别召开局党组会(扩大)会议学习《大安区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指导意见》和《内部管理制度》(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增强了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末位发言”的意识。二是在2024年党组会集体议事决策过程中,班子成员对上会议题会前进行了充分沟通,会中发表意见充分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0)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2025年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并认真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大委组通〔2025〕2号《关于认真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精心筹备、严密组织,在2月底前结合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做到“红脸出汗”,有辣味。
(11)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第一季度党员大会上,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支部党员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制定执行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开展学习研讨、梳理检视问题、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民主测评和组织评定、问题整改等必不可少的环节,把握细节关键,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
(12)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支委成员及党务干部对《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基础知识的巩固提高,强化党建业务工作能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做好详细记录和及时上传《盐都先锋》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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