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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大安区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01 15:55:28 点击: 关闭 打印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6年2月开始,全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将相继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地方组织法》和《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0〕19号)、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16〕4号)以及市委办《关于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自委办〔2016〕1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区”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鲜明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遵循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大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全省丘陵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强区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的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必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域、层级和班子差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按照适当集中和党委换届在前的要求,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从今年2月开始,到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乡镇人大、政府换届与乡镇党委换届同步进行。乡镇纪委换届和乡镇党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区纪委要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

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一)合理设置领导班子职数。根据省市委关于乡镇换届工作中领导班子职数设置的有关规定,全区各乡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为8-10名,其中:牛佛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为10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3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部长兼任)、组织委员1名;凤凰乡、和平乡、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为9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部长兼任)、组织委员1名;新店镇、永嘉乡、庙坝镇、回龙镇领导班子职数设置为8名,即: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党委副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部长兼任)、组织委员1名。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不高于上届的要求,牛佛镇、凤凰乡、和平乡、新民镇、团结镇、大山铺镇、三多寨镇、何市镇党委委员设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余党委委员6名;新店镇、庙坝镇、回龙镇、永嘉乡党委委员设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余党委委员4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副乡镇长、人武部部长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任党委委员。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为副科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乡镇纪委委员3-5名,纪委书记未专职的,配备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

(二)着力选好配强乡镇党政正职。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以律己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具有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从具有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乡镇党政正职配备注重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

(三)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把握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乡镇换届时新提拔人选和继续提名人选原则上能干满一届。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政正职要以35岁至45岁的干部为主体,适当保留一部分基层经验丰富、敬业担当、工作得力的50岁左右的干部;乡镇要有适当数量的年轻党政领导,形成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年轻干部配备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考虑,总量调控,不简单按每个领导班子硬性配备。全区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总量要比上届有所增加,担任党政正职的要有一定数量,党外干部也要有适当数量,35岁左右干部的配备数量总体上按照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数五分之一左右的比例把握,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加大后备干部、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优秀学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闯敢干的干部、受到区及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扬的优秀干部的使用,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着眼农村改革发展和乡镇领导班子长远建设需要,注重选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善抓依法治理、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和熟悉农业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管理、社会治理的人才进入班子,进一步增强整体功能。

(四)着力做好“四类人员”选拔工作。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个乡镇一般从这些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本乡镇没有合适人选的,在全区范围内统筹选配。在资格条件上,要坚持组织把关,注重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和群众口碑,确保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的,要坚持有相当于副科级职务任职经历的优先、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满1周年以上的优先、急难险重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优先、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优先、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对象优先。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中选拔的,应是现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坚持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后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优先、到村任职前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优先。实行延长试用的办法,即选上后可享受相应待遇,但工作仍在第一书记岗位上,驻村期满考核合格后再正式确认任职。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的,重点从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特别是受到省市区委表彰的优先、党组织分类定级为先进的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的,重点从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人员中选拔,特别是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先、受到区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经选举当选的人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其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一样管理使用。“四类人员”选拔工作方案依据省市规定另行制定。

(五)统筹有序推进干部交流。乡镇党政正职一般不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的党政副职原则交流。在同一乡镇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乡镇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10年的原则交流,在同一乡镇任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考虑交流。进一步加大区级机关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注重选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级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选。交流调整的干部要提前到位,以利于换届选举。同时,要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三、做好换届考察工作

(一)做好综合分析研判。换届前,区委组织部要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情况,认真做好乡镇领导班子全面分析研判,做到“五个搞清楚”:即搞清楚班子运行情况,搞清楚班子配备优化方向,搞清楚班子成员思想动态,搞清楚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和作风表现,搞清楚干部储备情况。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提出乡镇领导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结构性人选和关键岗位人选的配备,要及早考虑、及早调整;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提前安排到位,为换届人事安排做好准备。对有信访举报的要提前梳理核查,为换届人事安排做好准备。要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出现干扰选举的非法和非组织活动等问题和隐患。

(二)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民主推荐按照乡镇领导班子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合理确定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保证谈话时间,提高谈话质量。根据谈话推荐和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考察组与乡镇党委沟通研究,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初步人选名单,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形成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参照《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在乡镇一定范围进行推荐。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参考,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按照纪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

(三)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区委组织部要根据考察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考察方案,注重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党建履职、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考察。优化考察程序和环节,简化测评项目,提高民主测评质量;适当扩大延伸考察范围,有针对性地听取知情人意见;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干部实绩和群众口碑;与考察对象集体面谈,增强直观了解。强化综合分析,注重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

(四)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持从严把关,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认真落实“一评议两公示两核查”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全程“放下”、全程问责等要求。乡镇党委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注意倾听群众意见,适当扩大考察预告和公示范围,畅通反映问题渠道。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出现“带病提拔”的要倒查追责。

四、精心抓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

(一)做好报告起草和审议工作。区委对乡镇党委报告起草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报告起草工作。党委工作报告要系统总结乡镇五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科学规划乡镇未来五年发展。乡镇纪委要在区纪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起草好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要重点总结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委整顿党风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基本经验,提出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措施。要充分发扬民主,反映群众意愿,凝聚集体智慧,使报告起草和审议的过程,成为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研究当地特点、明确科学发展思路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的过程。

(二)做好党代表推选工作。按照党代会代表选举的要求和程序规定,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突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代表,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具体名额由各乡镇党委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再分配到基层党支部。优化代表结构比例,注重扩大大学生村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代表比例,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一般不少于35%,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强化组织把关作用,扩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按照30%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选举时,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要严格代表的资格审查,乡镇党委要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乡镇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三)做好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组织召开工作。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乡镇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的乡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下但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乡镇,经区委批准,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提倡一次性选举产生党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由新一届乡镇党委会选举产生。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说明,着重讲清楚有关政策规定、班子结构要求、人选情况及方案形成过程。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在提供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增加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奖惩等情况。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采取有计划地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形成并通过党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依法做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

(一)依法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严格人选资格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人大代表人选应当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履职能力。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比上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占有适当比例。乡镇党委要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认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

(二)精心组织召开人代会。乡镇要认真研究制定人代会工作规程,特别要研究制定便于操作、有利于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选举办法。按照法定程序安排乡镇人代会日程和选举事项,做好会前准备、预备会议、代表大会、会后工作等关键环节。安排足够时间听取和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好候选人酝酿提名,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说明主席团提名人选的提名理由,让代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人事安排方案;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代表一般从差额考察人选中联名提出人选。注意运用多种形式介绍候选人,增进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特别是对正职候选人和交流干部,介绍情况要更全面、更具体。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乡镇党委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在人代会期间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思想引导。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代表的,应参加大会主席团和大会临时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区委派人参加大会选举,加强工作指导。

六、工作步骤和主要内容

本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从2016年2月起至9月左右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底前)。组建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组织党员学习,搞好宣传发动;拟定召开党代会时间、议程、代表构成和名额;研究起草乡镇党委工作报告;召开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左右)。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于9月左右完成。主要工作是:做好人事安排;组织培训换届工作骨干,拟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完成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召开党代会;完成人大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召开人代会。

(三)总结工作阶段(9月底前)。上报选举结果,全面总结乡镇换届工作。

七、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态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违规用人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信谣、不传谣、不拨弄是非,严禁为一己之私诋毁中伤他人。坚决查处诬告行为,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强化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采取务实有效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区委书记与乡镇党政正职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讲清楚换届纪律要求,听取干部意见。特别是要结合换届深刻总结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教训,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着力维护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从严督查问责。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派出督查查核组,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12380”“12388”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八、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区委领导下进行,区委成立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换届日常工作,各专项小组按分工做好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好联系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等部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乡镇要建立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力量,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推进换届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是本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抓好贯彻执行换届政策和换届纪律、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乡镇党委要定期向区委汇报换届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换届前,乡镇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统一思想认识,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每名班子成员都要在换届问题上特别是遵守执行换届纪律上作出明确表态。要关心爱护干部,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对换届中调整下来和选举中落选的干部,由区委书记或区委组织部长亲自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思想发动,努力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活动,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换届前,集中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尤其是对一些重点村、难点村进行专项治理,为换届打好组织基础。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凝聚共识和力量。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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