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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期《共贪共腐的粮仓“硕鼠”》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7-22 19:23:32 点击: 关闭 打印

主持人: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廉洁四川》栏目。

2021年10月16日,遂宁市纪委监委权威发布:对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仕超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12月30日,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权威发布: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赵文彦,业务部经理熊安华涉嫌严重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是什么原因让一家国企的三位领导在两个月之内相继被监察调查?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这还得从遂宁市委对国丰粮油公司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专项联动巡察说起。

【正文】2021年10月至11月,遂宁市委派出2个专项联动巡察组,在全市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在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巡察组发现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粮食购销相关程序不符合要求,随即将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黄明:国丰公司总经理刘仕超跟很多粮商、粮食经纪人交往关系密切,存在不正当的经济往来。

案件承办单位射洪市监委在调查中进一步发现,刘仕超的违法犯罪行为,仅仅是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几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贪腐的冰山一角。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黄明:集体腐败、塌方式腐败,班子成员共同去搞贪污,共同去搞受贿,共同去滥用职权。

随后,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文彦、原总经理刘仕超、原业务部经理熊安华等“粮仓蠹虫”引起的集体塌方式腐败窝案,终于浮出水面。而这一窝案的发生,则要从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的“小金库”说起。

据涉案人员交待,从2014年开始,国丰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费用。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解欣:当时经过刘仕超决定,采取以陈顶新的方式,将旧粮拉回来,充当新粮,从中套取差价,来解决平时这种不好处理的接待的开支。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刘仕超就安排熊安华以粮食经销商黄某等人的名义,将公司往年存储的稻谷用于交付当年托市粮或轮换粮,通过以陈顶新的方式一共套取差价120余万元,存放在黄某的个人账户上,作为国丰公司“小金库”,用于解决日常开支。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解欣:到了2016年国丰公司面临班子换届,当时财务总监就提出将剩余的账外资金49万元,由几个人进行私分。

提出分钱的是公司时任财务总监陈维银。经过商议,赵文彦和刘仕超各分得15万元,陈维银、熊安华各分得9.5万元。而熊安华因为心中害怕,只从中拿了5000元,剩余的9万元继续放在黄某的账户上。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董事长 赵文彦:贪欲一经释放,很快就被无限地放大,所谓的欲壑难填,贪婪就像脱缰的野马一发而不可收拾。

此时的国丰公司,在几人眼里俨然变成了“摇钱树”,贪婪的他们在其中予取予求。调查得知:从2014年直至案发,刘仕超涉嫌贪污154万元,个人所得94万元;赵文彦涉嫌贪污110万元,个人所得50万元;陈维银涉嫌贪污40万元,个人所得9.5万元;熊安华涉嫌贪污40万元,个人所得0.5万元。

主持人:

不得不说,遂宁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的几名领导个个业务精通,对粮食购销系统的各项业务十分熟悉。但是,他们却将对业务的了解转变成了贪污腐化的最大资本。几个班子成员变成了共同贪污、共同进退的“利益共同体”。除了共同贪污,国丰公司相关领导还存在共同受贿的违法行为。

【正文】2020年4月,国丰公司有一个稻谷处置业务需要开展。这样的机会,贪腐成性的国丰公司一伙人怎能放过?于是,刘仕超找到熟悉的粮食商人尹某商议,由尹某作为中间人介绍其他公司向国丰公司采购该批稻谷。当然这样的介绍也不是白给的,尹某承诺每吨给国丰公司10块钱的好处费。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解欣:后来因为市场行情变化,粮价上涨,刘仕超又对老板提高了好处费的标准,由每吨10块钱,提高到每吨25块钱,当年这笔业务总共是3万多吨。

2020年7月,尹某兑现承诺,给刘仕超送上现金75万元。刘仕超全部分给了国丰公司班子相关成员,这一次,他们把公司副总经理席勇也拉下了水。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董事长 赵文彦:我作为公司的“一把手”,也没有及时坚决地予以制止,而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经过商议,刘仕超自己分得25万元,席勇和熊安华各分得20万元,赵文彦分得10万元。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业务部经理 熊安华:有时候看到领导们侵占公司资金,觉得自己拿点分点,也无可厚非。

除了和公司班子成员一起收受老板的贿赂,作为公司董事长的赵文彦,也和一些与国丰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商人交往密切。

2014年10月,国丰公司实施粮食交易大棚建设项目。招标时,建筑商人漆某就找到了赵文彦。

【采访】遂宁射洪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建: 赵文彦就违反了招投标管理的规定,把交易大棚项目的一些招标底价,就告知了漆某,最终漆某也就顺利地中了标。

项目实施过程中,漆某还多次找到赵文彦请求在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关照,赵文彦也是有求必应。项目完成后,漆某分两次送给赵文彦现金30万元。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董事长 赵文彦:大的几十万也不嫌多,还敢收。直至这样变得毫无敬畏之心,逐渐地丧失了一个公职人员的良知,丧失了一个党员干部的觉悟。

据查,赵文彦在担任国丰粮油公司董事长期间,涉嫌收受贿赂共计130余万元。

主持人:

在赵文彦的带领下,国丰粮油公司俨然变成了一个贪腐的泥沼。把国有粮库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聚宝盆”,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沆瀣一气,深陷利益格局。调查查明:刘仕超个人涉嫌受贿173万元,熊安华个人涉嫌受贿12万元,席勇个人涉嫌受贿7.8万元。不仅如此,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国丰粮油公司一伙人还将手伸到了国家粮食储备金上。

【正文】2013年,刘仕超和赵文彦商量以预购粮油的名义,通过虚构业务合同,将国家粮食储备金套出后借与私人老板使用,并从中收取好处费。然而,因为借款人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截至案发时还有2000余万元没有收回,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总经理 刘仕超:我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国丰粮油公司“关键少数”带头腐败的行为,产生了“一人提议、多人附和,一人贪腐、多人效仿”的负面效应。当然,违法犯罪行为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今年3月,赵文彦、刘仕超、陈维银、席勇、熊安华相继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相关违法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采访】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原董事长 赵文彦:我后悔 ,后悔伸了不该伸的手,我后悔,后悔收了不该收的钱,我后悔,吃了不该吃的饭,喝了不该喝的酒,到现在悔之晚矣。

 

主持人:

6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的实施意见》,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对常态化“纪委书记盯粮库”行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单位以深化案件查办为引领,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以防控岗位风险为重点,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实现常治长效为目标,推动粮食购销领域实现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治理能力规范高效,为确保粮食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全省粮食系统应从遂宁市国丰粮油公司集体腐败窝案中汲取深刻教训,但愿相似问题不再重现。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下期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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