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大安

今天是          欢迎光临自贡市大安纪律监察网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查调查

自贡市大禾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支部委员陈兴英被开除党籍

来源:自贡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20 08:50:42 点击: 关闭 打印

  日前,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对自贡市大禾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支部委员陈兴英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兴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私分公款,涉嫌犯罪。

  陈兴英身为党员干部、国企负责人,宗旨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自贡市发改委直属机关委员会研究,并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兴英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丨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勉流井巷75号 丨 电话:0813-5522235
备案号:蜀ICP备16009127号-1 丨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丨 网站申明 丨 网站地图 丨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