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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镇红星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陈建被开除党籍

来源:大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05 15:41:19 点击: 关闭 打印

近期,大安区纪委对团结镇红星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陈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5年4月17日晚,陈建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在经过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兴路市人民检察院路口时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陈建本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中心认定,陈建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140.6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陈建身为中共党员,其醉酒驾驶车辆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1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大安区纪委给予陈建开除党籍的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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