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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中共自贡市大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02 11:11:55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合力坚决做好巡察整改

局党组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诚恳接受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诚恳接受反馈意见,带头深挖问题根源,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问题,认真完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推进中,局党组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牵头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定期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工作,对巡察问题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巡察相关文件,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意义,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根据反馈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反馈意见一一得到回应,整改任务件件得到落实。

三是聚力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期间,局党组将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结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整改”制度,始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复杂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效保证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整改质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情况坚决追责问责。通过实地督查、定期开交账会等方式一个一个问题检查,一条线索一条线索核对,对各责任股室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改过程扎实、整改质效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1.针对“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周五机关学习进行集中学习、交流,并形成清单报局党组。二是已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省市区党代会报告,结合文旅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并修订完善2023年度工作要点。三是梳理2023年重大文旅项目13个,加快前期工作项目1个,包装储备重大文旅项目27个。四是5个超期项目现已全面完工。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关于加强大安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发〔2022〕35号)》《大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大府发〔2020〕21号)》等文件,并加大文旅项目实施监管力度、推进资金支付进度。

2.针对“学习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大安区区镇两级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开展会前学习。截至目前,今年所有党组会均明确了会前学习内容。二是重新修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并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三是坚持开展周五机关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纳入集体学习,并明确专人规范做好学习记录。

3.针对“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进行常态化研究部署,今年以来已在党组会上学习传达安全生产相关精神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超5次。二是结合今年以来的“强安2023”“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行动,强化对文旅企业、文旅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文化旅游场所332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已办结2件。

4.针对“文物保护政策宣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及建筑施工中应注意事项的函》并通过公文收发平台告知区级部门、镇街;二是向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报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内容,在文旅局周五机关学习上增加文物普法内容;三是准备资料在普法宣传日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准备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及文物安全培训。

5.针对“文物保护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对牛佛镇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执法巡查力度,二是加大文物巡查检查力度,与文物属地镇街加强沟通联系,对在文物建控范围内的维修改建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三是根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将该案有关线索函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牛佛镇政府,由属地政府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后续查处。

6.针对“文化旅游营销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文旅资源进行宣传,举办第二十九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上半年累计接待游客约120万人次,元宵晚会再登央视,入选全省十大热门景区,中华彩灯大世界成功创建4A级景区;二是计划8月承办第十一届四川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三是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天府旅游名县浙江推介会”,发布红色文化科普游、亲子欢乐美食游两条精品旅游路线。

7.针对“推动文旅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包装债券项目4个,争取大安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续发债券;二是申报自贡恐龙博物馆展示提升文旅融合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三是申报大安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品牌提升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四是已实施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和智慧景区项目,按计划推进盐迹小道、拾光书屋、青龙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项目、燊海井研学点智慧升级改造等工程提升基础设施,助力文旅企业;五是印发《大安区促进文旅行业发展10条扶持政策(试行)》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六是完成燊海井游客中心、智慧景区建设和旅游厕所改造升级。

8.针对“推进乡村旅游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三多古寨、牛佛古镇积极推进4A级景区创建,其中,三多古寨新打造荔枝树景点1个,正在实施石板路项目建设并对东门寨墙进行修复;二是牛佛古镇完成大安区生态观光花海区—休闲步道及配套设施项目(龙骨山生态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三是开展乡村旅游活动,举办“花漾赏古韵·乐享三多情”三多寨梨花风筝季暨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举办牛佛镇桃花季暨美食品览会,举办玫瑰海赏花活动;四是围绕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对全区农家乐资源进行摸排,先后评定了11家星级农家乐,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9.针对“发挥旅游大数据中心作用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旅游股负责旅游大数据中心日常管理运营;二是继续推进户外电子屏建设、并将景区景点、酒店数据接入旅游大数据中心。

10.针对“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按要求完成上半年文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并规范做好学习记录。

11.针对“未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深入学习《四川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要求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2.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分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班子队伍建设实际及时调整、明确领导分工,近半年结合人员工作调整,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2日、4月6日印发调整领导干部分工的会议纪要和调整分工的通知文件。二是全面开展举一反三自查,及时印发领导干部分工调整通知,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13.针对“会议决策不严谨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并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落实末位发言,规范开展决策事项并严格落实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落实专人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切实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14.针对“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办公室办文工作细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办文。二是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文件审核把关,提高发文质量。

15.针对“工作作风不实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度,规范开展决策事项并落实专人规范做好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切实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二是严格文件审核把关,收集文件审签中出现的问题并在周五机关学习上学习。三是编制《大安区燊海公园巡查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坚持开展园区日常巡查和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专项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四是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的通知〉的通知》《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万名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压实巡查和帮扶工作责任。

16.针对“财务人员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照账务装订混乱、规范审批、核实报销金额和审批金额不符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三是强化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把严报账关,及时完成账务处理,规范装订财务凭证。四是利用周五机关学习不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制度学习。

17.针对“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关于印发〈大安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安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和〈大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4〕37号)》。二是于4月利用周五机关学习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培训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安区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和《大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范全体干部职工报账流程。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公务接待。

18.针对“违规使用公司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规范开展公车使用相关工作。三是已按照相关规定报废轿车1辆。

19.针对“违规报销费用和发放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同志退回该笔差旅费;于3月在职工会议上学习《大安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并加强财务审核管理,杜绝此类事宜再次发生。二是已追回4名体制内人员节目排练补助金额4800元;于3月组织职工学习加强活动报销相关政策,加强活动补助报销审核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排练补助发放。

20.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人按要求复核我局近年签订合同。二是组织职工会议加强《民法典》中的合同法核心内容学习。三是加强合同签订审核管理,杜绝此类事宜再次发生。

21.针对“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采购工作资料再次清理,将装混的资料原件及说明等文书按要求装订归档。二是已联系个别企业重新提供营业执照资料。三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杜绝此类事宜再次发生。

22.针对“工程验收资料未明确意见或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规范验收意见及日期。二是已重新整理项目资料,所有资料全部齐全。

23.针对“局党组对下属党支部督促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三会一课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落实,规范党支部的建设。二是2023年2月,燊海井党支部按照组织部要求整体划转至大安区国有企业综合委员会。

24.针对“党支部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完善2023年支部概况、党员名单、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等文件。二是在三会一课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严格落实。三是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完善各类文书。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5.针对“党建工作业务不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在三会一课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流程的把关、审核。

26.针对“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三会一课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并落实。二是加大相关考核力度,作为党员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因素。三是开展党员示范带头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并定期进行评选。
27.针对“班子核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局党组班子实际情况,区委组织部于3月27日、4月6日先后安排2名同志到文旅局协助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强化自身队伍建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部分干部岗位,进一步加强股室工作力量。

28.针对“人员力量配备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先后申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计划,积极争取人才引进计划,今年拟招录(聘)干部4名,目前均在考录过程中。二是压紧压实干部包挂责任,建立包挂督导机制。三是常态化开展周五机关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2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学习相关文件并按要在3月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压实局党组班子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根据领导干部分工及个人职责岗位特点,及时排查更新,进一步强化监督,做好“一人一表”归档工作,确保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谈话并做好记录,确保谈话见人、见事、见思想。三是组织职工会议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财务手续不完善情况发生。四是追回文化馆学术研讨会会议费3920元,核实并完善支取3300元现金相关报销附件,加强财务装订审核,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0.针对“党员干部问责处理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31.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流程并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强化思想和纪律教育,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活动。三是强化规范化管理,明确专人不定期开展制度运行情况督查、检查,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适时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整改落实。

32.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举一反三自查,以点带面,不留死角,持之以恒抓实问题整改。二是对账务装订规范审批、核实报销金额和审批金额不符等问题进行再次筛查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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