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大安

今天是          欢迎光临自贡市大安纪律监察网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十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22 14:50:28 点击: 关闭 打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强化督办。一是盯紧问题落实整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召集相关分管领导专题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全程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意识落实整改。完善党组有关学习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坚持班子带头、股长跟进、全员参与抓整改,从头到尾负总责,及时跟踪强督导,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对照责任清单报告整改情况,在整改中强意识,在强意识中抓落实。三是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围绕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监管制度优化、加强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对照整改方案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措施,健全制度规范,严明工作纪律,落实隐患整改,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局领导班子履责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提升站位,以敏锐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行动自觉改正问题,从严从紧、务实务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一是高位推动快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促进责任落实和任务推进。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完善整改措施。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在集中整改期内整改的问题,务实加快推进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着力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反弹。二是层层定责传压力。党组书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主体责任,按分管领域认领问题,牵头推进整改落实;各股室、中心按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参与、齐抓整改。7月2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3个方面10项共26个具体问题,从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出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形成整改台账等方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三是跟踪督导取实效。党组书记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对巡察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家梅牵头,抽调办公室、财监办等经办人员,建立巡察整改督导小组,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全程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的措施共计66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不全面,学以致用效果差

(1)重要学习内容学习不深入,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二十大精神中关于财政和经济发展方面具体内容及要求,主要领导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了讨论;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贯彻省委、市委、区委三次全会精神”学习研讨活动的实施方案》,各股室(中心)结合职能职责聚焦财政管理、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地区经济发展等形成专题学习调研成果,并利用周五机关学习会进行集中展示、专题研讨;三是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召集全区财政干部召开2024年财政工作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大安区实际针对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并形成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2024年大安区财政工作要点。

(2)学习传达内容不全面,标题式学习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五机关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再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会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现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意见》等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丰富完善了学习内容,提高了学习的全面性、有效性,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全面系统梳理应当纳入学习的中央、省、市、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财政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内容及时深入地开展学习,严格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各项要求,参照区委常委(扩大)会、区委理论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学习内容,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周五机关学习等及时、全面、深入地开展理论学习。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关指示精神和要求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关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二是围绕“十四五”规划,结合前期出台的《大安区推动存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试行)》《关于推进城市年轻运动的政策措施(试行)》《大安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实施意见(试行)》《大安区促进文旅行业发展10条扶持政策(试行)》等各项惠企政策,与中省市惠企政策有效衔接,增强政策效力,加大对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截至目前已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42万元,产业扶持资金3,626万元,有力支撑我区企业发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三是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做好对上争取,牢牢抓住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同发改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牵头组织谋划项目包装,每月通报全区对上争取情况,激发各部门争取动力,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四是完善与税务部门会议联席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区域经济走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税收征管相关工作,挖掘各项收入潜力。截至10月底,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3亿元,同比增长63.68%,同口径增长16.08%。

(4)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主动、不积极。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自贡市大安区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总体要求,已成立四大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股权关系已全部划转,通过优化企业架构,明晰管理层级;二是已完成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资产整合招标工作,三方公司已入场清理和挖掘大安辖区内各类资源、资产、经营权等,目前新增有效资产20亿元,并通过资产清理和挖掘持续做大资产规模。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了《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三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已在党组会上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次,已在局机关宣传阵地做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维护国家安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宣传标语。

(2)利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指定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和办公室2名干部职工组成网络宣传队伍,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利用新媒体平台网络舆情监测常态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二是引导95名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关注“自贡观察”、“大安观察”APP、“发现大安”微信公众号,6月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反网络金融诈骗、反非法融资等与财政局职能相结合的且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宣传或工作报道;三是结合网宣、外宣工作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公众领域宣传专题培训,着力加强干部职工运用新媒体的能力素质培训,做到会用新媒体、善用新媒体,提高利用新媒体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3)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动态关注干部职工特别是年轻干部思想意识,把意识形态纳入了上半年谈心谈话内容,并做好记录。督促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利用周五机关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分管领导作了意识形态有关专题培训;三是组织开展“两个维护”专题教育培训,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宣传栏等载体充分宣传发动干部职工旗帜鲜明反分裂、反邪教、反封建迷信。

3.履行核心职能有短板

(1)履行财政监督和指导职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各单位利用党委(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原文和相关精神,切实提高基层财务人员财会监督重要性认识;二是正在制定大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出台后将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三是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正风肃纪、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财会监督检查等,检查单位49次,查出问题83个,已整改71个,正在整改12个,有效发挥了“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监督作用;四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等培训并组织街道、乡镇财务人员参加自贡市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班,提高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了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2)资金使用跟踪督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内各股室在债券项目申报中职能职责;二是加强指导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包装,2023年下半年新包装储备债券项目11个,均已通过财政部门需求审核;三是已建立通报和短信提醒机制,下半年累计发送提醒短信40余人次,目前釜溪河流域张家坝等4个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专项债券资金支付。

(3)财政资源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所有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统筹财政资源工作做深做细,切实发挥财政统筹作用;二是从推进预算统筹、项目统筹、资金统筹三个方面,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统筹协调会,统筹项目、资金整合安排用于全区急需的民生支出和有资金缺口的项目支出以及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的后续支出。加大项目资金优化整合力度,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对接区自然资源局梳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结余资金情况,统筹结余资金用于凤凰街石沟村3组咸涌井滑坡和新民镇詹家村2组卢家崖崩塌排危除险项目,推进项目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建立“三项清理”常态化清理机制,按月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各部门闲置沉淀资金、低效无效预算资金和预算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4)履行税收征管职能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责任股室成员深入学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等政策,不断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提升税收征管履职能力,与税务部门紧密协作,确保“颗粒归仓”;二是优化税收征管责任体系,一方面完善了与财税部门联席会制度和协税护税联席会制度,财税两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突出抓好重点税源和薄弱环节,充分挖掘增收潜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另一方面加大乡镇街道对协税护税的工作力度,采用工作绩效与经费挂钩,正通过调整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计算因素,将协税护税工作纳入因素分配范围,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助推税收征管工作向好发展;三是已联合区税务局及相关部门出台了《自贡市大安区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会商机制》《自贡市大安区退税减税降费工作专题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机制文件,不折不扣宣传好、辅导好、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将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真金白银”送达市场主体。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增强市场主体信心,有效培育税源,逐步提高收入质量,截止10月底,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达到31.78%,力争全年税占比30%以上。

4.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

(1)贯彻落实民主集中要求,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过程不严谨。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深入学习《大安区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的指导意见》(大委办发〔2021〕45号)文件精神;二是通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修订完善《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健全了党组会议题报送、审核、决策、执行机制,并对回避有关规定作出了具体说明;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对符合上会条件的上会议题,由分管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汇报提出,然后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最后表态决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1)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工作要求,分管领导根据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和个人特点等开展差别式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2023年上半年按照分层分类的要求共计谈心谈话60余人次;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2023年上半年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分管股室(单位)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对分管股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大安区财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事项、责任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廉政风险防控未形成闭环。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事项,强化思想认识,引导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对本单位风险排查管控机制按照集中安排部署、排查建立台账、紧盯问题整改以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风险排查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三是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及时更新台账,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跟进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出的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针对排查出的“老问题新表现”及时更新完善问题防控制度、整改措施。

6.持续推进作风整顿韧劲不够

(1)工作作风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警示教育开展了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督促干部职工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提高主动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了《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内各股室在债券项目申报中职能职责,待审核后正式印发;三是充分利用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窗口期,及时上报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目前项目方案申报调整已通过。

(2)形式主义纠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作风整顿,强化干部职工担当意识,培养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下决心纠治形式主义,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四川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二是认真配合税务部门落实“首席服务官”实践活动以及“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上门指导退税申报等程序的服务机制,尽最大努力协助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23年以来实现区级退税2338万元;三是积极会同辖区内金融机构、各镇(街)等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宣传活动,联合镇(街)工作人员进社区、进村组,以发放宣传手册、集中宣传、上门宣传等形式面向辖区内居民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关注“自贡观察”、“大安观察”等线上APP,定期报送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金融风险相关信息,丰富宣传方式。

7.财务管理责任未压实

(1)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不规范,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经财务人员核查2022年至今未出现现金支付现象;二是严格按照《自贡市大安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的通知》落实执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差旅费、招待费等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均用公务卡消费;三是对《大安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支出管理环节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切实加强了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规避财务风险。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抓机关党建有差距

(1)抓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下设党支部指导督导,2023年以来调阅局机关党支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党支部工作手册各3次,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各支部完善了前期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及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记录;二是利用党组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在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今后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每年度至少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党建工作”的要求;三是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党组设立了党员先锋岗7个、党员责任区3个、党员服务站3个,切实做到抓党建促发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支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查阅了相关同志党员档案并对2021年局机关支部手册进行了细致调阅,发现2021年机关党支部讨论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讨论时间与支部手册填写的党员发展时间不一致系党务干部工作不细致造成,该同志党员档案显示的准确入党时间应为2021年7月30日,已对党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及时对各党支部按月发放组织工作清单,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党建工作安排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开展了2022年度党员评议工作,严格执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程序;三是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督促各党支部支委班子利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发展党员,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支部相关规定,按时开展活动,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党建载体活动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再次梳理了局党总支党建载体活动记录,对活动有关记录不规范、不完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实实在在地开展党建载体活动,突出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坚决不搞形式主义;三是开展了观看电影《一山之隔》——“学习身边榜样”主题党日活动,共计3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弘扬了劳动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9.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规范地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批评-团结-批评”的目的,为深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强化了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坚决防止再出现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同时研究其他事项,确保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督导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二是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三是持续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指导督导,切实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巡察整改不彻底

(1)2019年6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开展巡察后反馈问题:“区财政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局党组仅于2018年4月19日研究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其余未见研究党建工作记载”,本轮巡察发现,区财政局党组同样存在类似问题,2020年至2022年局领导班子没有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大安区财政局党组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党建工作清单化管理,同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利用党组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再次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在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今后严格落实“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每年度至少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专题汇报1次党建工作”的要求;三是坚决克服和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的关系,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责任担当,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整改工作再深化,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

(二)责任担当再强化,聚力推动中心工作。深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财政建设发展,主动把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聚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投入深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等中心工作中去,坚决防范和纠正“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态度。坚持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为财政干部的立身之本、为政之本、干事之本,主动把深入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一城三区”作为财政干部肩上的使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三)主体责任再压实,推动转化整改成果。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财政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监督检查。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始终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向好。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切实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效,有效解决“老大难”问题。严格执行完善的“三重一大”制度,从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5114109;电子邮箱1328714754@qq.com。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丨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勉流井巷75号 丨 电话:0813-5522235
备案号:蜀ICP备16009127号-1 丨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丨 网站申明 丨 网站地图 丨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