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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店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新店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提高站位、以上率下,全面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新店镇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镇党委逐项逐条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制定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新店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58条,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期限,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单位既落实当下整改具体措施,更注重建立长效管用的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对照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和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镇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对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立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镇纪委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整改,确保“督导常在”,不断推动整改落实。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镇党委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上级精神传达学习,坚定不移明确目标导向。201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10日、3月13日镇党委会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全镇“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惠民生”目标导向,结合实际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系统谋划全年经济工作,定期研究推动落实。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分管班子成员、经发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年初对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重要节点进行了专题研究,紧紧围绕镇域主导产业、当年重点项目等实际情况,加强争取协调力度,全面强化经济工作的推动落实。2024年1季度,已完成项目入库1.851亿元,增速稳定向上。三是纳入对内对下综合目标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经济工作和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将经济发展工作作为镇村相关干部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镇党委分别在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10日、1月3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生态环保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把镇村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充分利用村村响、小喇叭、微信群、拉横幅等方式,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市、区有关露天禁烧各项规定的宣传,增强群众禁烧意识。三是突出重点,提高质效。全镇逐级召开镇村组干部会议,做到思想再重视,责任再压实,宣教再深入,巡管再全面。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组干部包户、农户自包的形式,开展禁烧宣传教育和巡查管控;同时充分发挥村组网格员作用,强化力量统筹,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四是严肃处理,逗硬考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村民,当场责令改正并落实处罚,按规定对相应的村进行考核扣分并及时通报。
(3)针对“水环境治理中日常巡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整改“回头看”。2024年1月镇河长办牵头、涉及村负责对文昌宫段左岸河道内乱搭乱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有再次乱搭乱建情况。二是认真落实巡河制度。2023年三级河长共巡河2654次,2024年以来共巡河651次,发现问题7个,整改完成7个。三是深化群众宣传教育。2024年以来,通过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群众宣传教育共5次,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护河意识。
(4)针对“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村(社区)保洁力量,目前村社区保洁员41名,达到辖区保洁全覆盖;同时增加保洁频次,各村范围在原每周保洁一次的基础上实行每周保洁2-3次,社区实行全天候不间断保洁。二是镇执法中队人员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每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台账。三是镇执法办将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月底综合排名通报,纳入年终考核;对垃圾转运进行每月检查汇总上报区执法局进行扣分处理。
(5)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和省、市、区有关部署,镇党委组织相关干部学习《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和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案例,结合新店实际进行研究部署,推动集体经济有关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组织学习考察。镇党委分别于2024年3月13日、3月27日组织镇村有关干部考察学习集体经济产业和先进做法,拓宽发展思路。三是盘活资产资源。由镇农业中心指导各村多渠道排查集体收入账外流失,做到清收清缴清补。四是着力产业发展。2024年1月新建村经济联合社养鸡棚已出租,实现租赁收入4.6万元/年,同时,新建村经济联合社计划2024年5月栽种淀粉红苕种植50亩,现已完成市场调研,正在整土做种植前的准备;2023年12月何院村集体经济探索发展的50亩“订单大头菜”种植实现销售5000余元,今年继续将“订单大头菜”做大做强;龙晏村集体经济种植“青脆李”已挂果,预计实现产量1万斤,将于6-7月上市实现首年销售;高峰村近两年累计争取投入近200万元用于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生产设备购进等,推动集体经济产业发展。五是完善激励机制。把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村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将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作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振兴专干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6)针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梳理。镇党委会先后于2024年1月10日、2月29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文件精神,对我镇“十四五”规划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体梳理和认真研究。二是加强对上争取和转向申报。截至目前,54个上报项目中,13个项目已完成建设,4个项目正在建设中,37个项目由于上级财政资金困难和项目侧重不同等原因未启动建设,镇党委根据全区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安排,及时实施转项申报,同步争取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截至2024年3月,已组织实施龙晏村水利设施项目(新建蓄水池和囤水田维修)并完成工程进度的90%;成功申报共和村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计划2024年二季度组织实施;成功申报新建村、高峰村、龙晏村“河库联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计划今年2季度组织实施;共和村提灌站项目和高峰村亮化工程已在2024年衔接资金中申报。三是加大对项目谋划的研究预判。在今后的项目摸排和申报中,将进一步增强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判,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计划进行申报实施。
(7)针对“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镇党委面对各村农业生产用水紧缺,水利基础配套不足现象,没有实施具体有效的解决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对我镇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现状、旱片死角、春耕备耕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协调区水务局河库联通工程项目,从双桥子水库建设长约10公里的灌溉水渠解决新建村、高峰村、龙晏村农业生产用水问题,2024年3月底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二是调动村、组及村民主观能动性,做好日常蓄水工作,保障农民生产用水。
2.总揽全局能力不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
(8)针对“发挥把方向、管大局职能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判,系统谋划,全力推动指标任务达标。一方面,全力落实就业增收。制定“就业+”综合计划,统筹就业创业、社保养老、优化营商环境等渠道,推动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落实就业政策,鼓励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用工,拓宽就业渠道,以就业带动收入增加,提供就业信息200余条。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居民购买养老保险意识,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支持鼓励居民返乡投资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政策支持;优化创业营商环境,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激发居民投资创业热情,有效带动经营净收入增长。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农民务工形势,挖掘就业增收潜力,做好农户务工指导,引导农村劳动力利用农闲时节就地就近就业,确保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共介绍劳务输出15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科技知识培训5场次。另一方面,全面发力促农增收。加强设施农业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由镇农业中心引导农户合理安排种植计划,增加生产供应能力。同时推动镇域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将辖区农户捆绑在产业链上促农增收。组织脱贫户加入专合社,实现脱贫户每年定期分红;指导高峰、共和、龙晏村建成郎酒基地村,签订“订单高粱”面积约6000亩,吸附2000余户农户参与到高粱产业链条上,户均年稳定增收4500余元。
(9)针对“工程项目前期研判不足,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实施前的技术指导,力求项目开工前能够将可能涉及的各方面问题提前预判到位,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强化整体把控协调,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正常进度的情况做到提前谋划,纳入施工周期规划,尽最大可能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落实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监督、群众民主监督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主体和村级组织实施责任主体作用,完善新店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管。
(10)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差距,统计人员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纳入全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目前考试报名已截止,即将进行笔试。
(11)针对“谈话了解,全镇存在满足于完成任务,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现象,攻坚克难的勇气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两次镇村干部大会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定了2024年镇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方案、2024年第一次工会活动方案,对全体干部进行正向鼓舞激励,激发全体干部工作热情。二是已制定2023年度新店镇干部职工目标绩效综合考评实施办法。
(12)针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加强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集中学习。2024年1月10日镇党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省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暨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筑牢安全风险底线意识。二是再次摸排危房情况建立台账。再次协调区住建局和社区对危房进行调查核实,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新店铺社区老街存在风险问题台账》。三是开展和配合开展问题集中整改。配合区住建局针对10间公房分类开展了整改工作,针对剩余17间私人房屋(实际为13户),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力求排除安全隐患,即:对无人居住的11户采取拉警示线、张贴警示牌提醒人员远离,采取彩钢板打围的方式防止人员进入居住;对尚有2户生活居住的房屋,劝导1户采取简易工程暂时性排除危险,继续由镇、社区干部劝导1户搬离,在搬离前加强日常监测,如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由镇安办、村镇建设中心和社区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搬离。
3.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力
(13)针对“耕地恢复阶段性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0日镇党委政府召开耕地保护专题会,会议观看了大型纪录片《守护耕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切实提高耕地保护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耕地整改台账,分类制定原地整改、异地恢复等措施,督促各村加快整改进度,于2023年12月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到位
(14)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镇党委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二是2024年1月起,持续抓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扎实开展学习研讨。
(15)针对“压力传导弱化。镇党委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意识形态督查工作方案,对前期督查下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已逐项销号。二是不定期对安排部署情况、理论学习情况、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等开展督导,以查促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已提交2024年一季度分析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
(16)针对“干部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10日镇党委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版、1月31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镇村干部纪法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2024年2月1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进行节前集中廉政谈话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2月8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赌徒末路》,开展节前集中廉政谈话,镇村干部纪律之弦不断绷紧;2月29日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大安区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工作方案》,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是结合新店镇实际,根据区委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修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6.作风建设不扎实
(17)针对“存在形式主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于2024年1月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关规定,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深化思想认识。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细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辣味十足,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18)针对“存在重复报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社区)上报后由镇应急办收集汇总。二是镇相关部门加强同区级对口部门的汇报对接,避免重复报表。
(19)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再次自查核实,相关人员年休期间违规报销差旅费已于2023年5月退回区财政,同时目前纪检干部津贴发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2024年一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了全覆盖专项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强化加强监管。三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强化指导等,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
(20)针对“为民服务质效不高。服务群众‘下深水’不够,2008年新店镇按灾后重建政策为受灾的龙晏村2组某村民建了新屋,村组虽多次做工作,但该村民不愿入住重建的新房,至今仍居住存在部分安全隐患的原土木结构老房子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5日,镇分管领导组织村镇中心、村支书再次到缪述三家中,告知其老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搬离原土木结构老房,由村镇两级协助其申请供电、安装自来水,缪述三反映新屋夏天太热、冬天风大,且需安装水电空调,不愿搬进新房,仍然愿意住在老旧房屋。近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村镇中心和村支书参加,再次到缪述三家中告知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并劝导其入住新房或动员前往敬老院生活,但缪述三依旧以习惯等理由予以拒绝。鉴于缪述三态度坚决,本着尊重农户意愿原则,在缪述三未搬离老房之前,遇有不良天气,由村组干部将第一时间告知帮其避险。
(21)针对“高峰村7组某村民多次反映本组堰塘春耕时不让抽水灌田,使其水田无法种植水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高峰村村民反映的堰塘不让抽水的问题,通过镇、村干部了解情况,该地堰塘为高峰村7组村民集体所有,在承包时已沟通协调好该组群众可自行抽水灌溉,但需要村民自己使用抽水机,因反映群众本人无劳动力自行使用,经过镇、村干部协调并告知,在今后抽水灌溉时由邻居协助其抽水灌溉。二是高峰村辖区已借助国家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资金投入50余万元建设灌溉管网,2024年成功申报新建村、高峰村、龙晏村“河库联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高峰村辖区约4公里,计划2季度组织实施。同时对反映群众进行宣传,鼓励其通过新铺设的灌溉管网引水到自家农田进行灌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7.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
(22)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会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和2024年1月31日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规范议事决策的思想认识。二是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应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事项,严格程序进行决策。
(23)针对“存在分析研究讨论不充分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的集中学习,提高规范议事决策的思想认识。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应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事项,严格程序进行决策。三是严格按照议事决策程序,党委委员逐一发表意见、充分讨论,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确保决策民主集中。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8.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4)针对“2021年区审计局审计新店镇反馈‘往来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其他应收款金额是多年累计而成,2020年年末余额419.1万元,2021年年末余额445.44万元,包括因上缴财政代管资金56.16万元,故2022年年末余额相比2020年其他应收款不降反增。目前已安排专人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5781501;电子邮箱9095982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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