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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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安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4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新民镇部分村(社区)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朱怡钦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邹琼文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新民镇党委书记熊文件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邹琼文同志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加强对村巡察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胸怀“国之大者”,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加强协作配合,新民镇和被巡察村(社区)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抓好问题整改,同题共答高标准完成巡察任务。要严明纪律规矩,巡察组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作,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熊文件同志表示,新民镇党委和被巡察村(社区)将在思想上提高认识,筑牢思想根基。在行动上全力配合,服从工作安排。在整改上迅速有力,做好成果转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于4月27日至6月26日在新民镇董家村、天元村、燎原村等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发放巡察“宣传单”,设专门信访电话:16608154002,电子邮箱:da16608154002@163.com,并在新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大厅人员公示栏旁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巡察期间受理信访时间为4月27日至6月23日工作日:09:00—18:00。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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