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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安区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大安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0-30 15:47:33 点击: 关闭 打印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月2日至3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治巡察。2020年6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反馈意见以来,区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逐条对标、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现将区交通运输局党委阶段性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

一、增强政治自觉,全面推动整改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落实责任。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和局长助理任副组长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党委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问题整改的推进和落实。

(二)摆正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集中学习巡察组对交通运输局反馈的意见,研究确定《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责任紧抓不放;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下属单位、股室的整改工作,要将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明确抓好整改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升工作效能、树好单位形象的重要任务,层层传递、压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三)注重标本兼治,保持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建章立制,实现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四)强化整改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重点听取整改工作情况,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保持。

二、直面反馈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针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整改措施,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交通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不够深入扎实。专题学习研究上级党委交通重大决策部署精神较少,重时效轻实效,针对性、互动性不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临聘人员未纳入周五机关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党委中心组8月20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党委中心组7月30日和8月20日,周五机关学习6月19日和8月21日专题学习了《2018年交通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强化业务水平知识。三是将单位全体人员包括下属单位临聘人员全部纳入周五机关学习中,并对周五机关学习进行签到,同时采取会前学法方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四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二十四条“船舶停泊,应当留有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从事执法艇驾驶工作的人员,需在船上值班,无法到现场学习,局党委要求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人员需将周五学习内容进行自学。

(2)交通局某党委成员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课讲稿仍停留在“不断深入学习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没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中心组8月20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巡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意识形态基础知识》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6月19日召开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班子成员表示下来将进一步作好重要文章亲自撰写,做好文章审核,确保不出纰漏。三是由于经办人员责任心不足,对资料把关不严,现已整改到位,并由分管领导对经办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树牢责任意识,对存档文件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装档文件为最终版本。

(3)在抓项目落实和攻坚破难上下功夫不够。实施交通发展战略有差距。“十三五”规划中涉及交通项目推进参差不齐。

整改情况:一是已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铁路运输、沱江航道“六改四”工程等9个项目因上位规划及政策原因未实施,提升公路路网畅通水平工程等13个项目因资金紧缺、基本农田保护原因未实施。二是切合实际做好“十四五”交通发展、农村公路网等规划,既要做到鼓舞人心、尽力而为,又要做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三是积极做好省道213线、旅游公路等项目对上争取工作,扎实推进交通项目落地实施。四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速度,积极协调解决用地指标、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做到交通项目有序推进。

(4)推动工作中用心用力不够。在超限治理中,超限车辆常年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区道安办制定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大了北环路、自华路等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较为突出的公路节点的执法力度和频次,有效的遏制了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二是路面上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利用卡口监控技术信息数据,对严重超限车辆实施了精准打击。三是对辖区内重点货物源头企业实行与交警、运政等部门联合巡查监管,从货物源头上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四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与创建“四好农村公路”工作相结合,建立镇村农村公路保护宣传工作机制,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理解,争取了群众的参与度。五是积极推进非现场化科技治超模式的规划和建设,促进治超效果的大提升。面对货运超限超载的顽症,大队积极提前谋划,争取非现场化科技治超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十四五”交通规划中进行推进。

(5)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职责缺位,“坐等”经费来才开展工作的思想还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努力破解单位面临的困境,通过积极对上争取,我区农村公路应急与机械化养护中心组建完成,2018年,红旗养护站改造得到了省厅资金支持,同时,我段根据管养道路分布及养护站建设需要,积极做好团结养护站项目申报前期包装工作,力争纳入部省下批次资金计划安排。二是根据区财政2019年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财政统筹以来,按照《大安区农村养护工作考核办法》,我段严格按照考评细则开展考核工作,严控养护资金的支付和使用,同时加大对各镇乡村道养护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切实提高乡村道公路养护质量。三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创联动”工作,开展我区农村公路、桥梁进行养护、安全工作的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公路及桥梁运行状况,养护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夯实。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压力传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2月印发《关于2020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大交党发〔2020〕4号)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任制考核范围,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2020年4月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大交党发〔2020〕8号),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明确。二是利用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周五学习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并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进行再次学习。三是根据《局党委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开展交通领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 

(2)养护段支部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没有目的及针对性,养护段支部个别支委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开展“三会一课”、党建结对共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重点安排部署重要节点和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监管。二是今年6月16日召开支部大会,对区委第一巡查组反馈意见进行再通报、再部署,强化党员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做到知识入脑入心。三是6月29日,全体党员听取党委书记讲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浅谈意识形态怎么看,怎么干》,了解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交通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怎么干;7月21日,养护段支部书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党课,重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背景和内容、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养护工作中如何开展工作等方面进行解读,增强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程度,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作好舆论监管。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传导未压紧压实。重点领域关注不够,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没有根据岗位职责签订,缺乏针对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交通运输各岗位实际,2020年3月已重新修订完善《大安区交通运输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查表》并印发局机关各股室及各下属单位,进一步将责任压紧压实。二是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每季度听取党委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股室或单位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

(2)区养护段未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在支部会议上对全体党员开展2020年上半年廉政谈话工作,支部书记对每一名党员开展廉政谈话、交心谈心,进一步树牢廉洁底线思维。二是召开职工大会,进行以案说法警示专题教育,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转化为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动力。

(3)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全覆盖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建立廉政提醒制度,杜绝微腐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大安区路政大队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查表》,落实防控措施。三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严防“四风”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一项规定,区委十二项规定纳入常态化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管理,结合执法环节中的岗位情况针对性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加强作风建设。

2.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规矩意识有所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

(1)局机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廉政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周五机关学习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并建立常态化机制。二是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突击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和“四风”问题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持续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三是已对单位收发文制度进行完善,加强经办人业务水平培训,规范审签审核制度,避免行文出现文字错误。

(2)路政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部分党员学习“党章”心得体会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路政大队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就自己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执法工作特点、环节、岗位落实进一步“一岗双责”。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及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增加知识储备,认真对待总结、心得体会等相关材料,杜绝形式主义现象。

(3)区海事处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存在支出依据不完整、原始凭证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经局党委研究,于2019年5月起将区海事处财务交由交通运输局统一管理,局党委指定财务人员把关,负责海事处财务工作,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二是2020年6月25日召开全处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海事着装管理规定》,与相关人员开展谈话,加强学习教育,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放执法服装及执法设备,临聘人员发放的海事制服及工作鞋已于2020年7月3日收回。三是海事处支部委员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针对原始凭证不规范、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意识淡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学习财经方面的知识,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开展自查自纠、批评教育,并要求有关人员全额退还所有因存在支出依据不完整、原始凭证、不规范等问题的资金。

(4)2016年11月在永嘉乡开工建设的陡沟子桥工程项目及2017年1月在回龙镇开工建设的优胜红珠渡改桥新建工程,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目业主环评文件报批的建设管理工作,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工。二是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补牢知识漏洞、严防松懈意识,以后也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知识学习。三是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督促各项目业主落实工程建设审批相关规定,做好每一环节的申报审批工作。

(5)区交通局个别上挂人员费用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该职工工作特殊性,需经常不定期往返自贡汇报工作,产生的交通费用高,现已将交通系统借调在外的人员全部召回,同时进一步规范差旅报销制度,加强财务审核和差旅费的报销管理。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基层党组织作用还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路政大队党建材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学习教育,实施“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行动,自5月22日起,利用周五学习开展“党建法规周周讲”。二是局党委带头抓好“全国党员信息系统”,深化运用“盐都先锋”智慧党建,指导党建业务工作,切实指导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今年全系统已发展正式党员1人,预备党员2人。四是在路政大队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就此问题上作检讨性发言,坚决做到工作不敷衍。强化了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再次发生。五是完善大队目标考核细则,将书记抓党建工作与书记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2)海事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部分材料内容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7月1日海事处支部委员会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认真学习《中共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大安区作风效能问责办法》(大委办〔2017〕84号)材料等,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记录记载。二是海事处支部成员每年至少在所联系的结对共建支部讲1次党课,及时记录更新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的工作资料。

(3)组织生活会学习方法上采取以会代训、以文传文,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认真谋划组织生活会,研究如何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今年7月21日,通过观看警示片、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讨论会等方式开展组织生活会,结合巡查反馈意见开展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名党员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今年7月28日,联合局机关支部开展了以“在党爱党护党”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交流了思想收获。三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严肃工作态度,杜绝材料相互借鉴抄袭现象,并将此类问题与年终评优评先、工资绩效挂钩。

2.编制管理不规范,实际用人与编制不吻合。

整改情况:一是执法机构改革后,区交通运输局原下属单位区路政大队、区海事处工作人员全部转隶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的行政执法机构,与区交通运输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局队人员统一管理。二是积极向上级编制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事权与编制相匹配。三是严格按照大安区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继续整改,做到不拖延、不敷衍,改彻底、改到位。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督促局属各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三)健全长效规范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委将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议事、党委决策、组织建设、管人用人、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组织决策和安排部署。对有关文件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出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好领导班子引领和核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以制约人,以制管人,将各项工作开展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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