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洁大安

今天是          欢迎光临自贡市大安纪律监察网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预决算公开

大安区纪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9-27 07:08:57 点击: 关闭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纪委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制、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区委全面负责,区监察局仍属政府系列接受区政府的领导。纪委有行政编制20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编在册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4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体系建机制,压实两个责任。细化“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倒查追究和双责约谈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探索开展村社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模式,创新建立“大安区基层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督平台”,推行线上线下双重监督,督促整改落实。成立区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制定5年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完成两轮常规巡察和全覆盖“微腐败”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49个,问责、处理25人。

2.抓监督护发展,保障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区委“11555”战略部署,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三创联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160余次,问责处理94人次,通报典型案例39件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全市率先出台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全力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推动社会评价,强化宣传引导,进行全覆盖督查督导,组建民情收集中心电话调查群众对部门、村(社区)干部的满意度,已拨打社会评价调查电话,收集整改问题247个。

3.抓监督严问责,筑实优良作风。实施“1+X+3”常态监督检查,推进督查工作长效化。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50余次,问责单位2个,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7人。深化“纪检+媒体+群众”一体化模式监督方式,实施正风肃纪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问题整改。开展治理“微腐败”百日攻坚战,问责处理31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的干部72人次,经验做法在全省交流。

4.抓执纪严惩处,践行“四种形态”。建立“小五长”信访举报机制。开展信访案件大起底、大排查,规范线索处置流程,运用执纪监督大数据平台,全面排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印发文件、网络公开和召开案发地案情通报会、违纪款清退会、信访公开答复会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2件次,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9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3人次,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5人。

5.抓预防治源头,厚植廉洁土壤。分层分级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忏悔录”、旁听典型案件公开庭审、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和聆听身边勤廉故事,筑牢干部廉洁思想防线。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文艺演出,打造廉政文化“十里走廊”,推动廉洁文化进基层。扎实推进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厚植校园廉洁基因。紧盯脱贫攻坚、富民惠民等重点领域环节,充分运用“一案四查四建”工作载体,立项治理突出问题,开展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工作,加强行权运行监督问责,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6.抓严管重厚爱,锻造执纪铁军。组织开展 “走在前·做表率”主题活动,对全区纪检干部进行集体“充电”,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入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体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出境等备案制度,推动全体纪检干部从严要求、从实履职。出台打造“三型”组织、锻造“三度”干部实施办法,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部门概况

大安区纪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纪委本年收入合计5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2.6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2017年纪委本年支出合计52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70万元,占94.65%;项目支出27.95万元,占5.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2.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6.43万元,增长50.96%。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3.6万元,增长54.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9万元,占89.37%;教育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6万元,占5.06%;医疗卫生支出11.16万元,占2.14%;住房保障支出22.33万元,占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 支出决算为4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 支出决算为2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各项事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48万元,增长41.57%。主要原因是今年对全区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加和问题线索查办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0万元,增长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2万元,比2016年增加56.49万元,增长86.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巡察办装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纪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4.0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说明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个数、资金量和覆盖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不存在的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监督执纪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经营活动的营业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捐款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11(项):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指放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大安区纪委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8年9月18日


版权所有: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委、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 丨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勉流井巷75号 丨 电话:0813-5522235
备案号:蜀ICP备16009127号-1 丨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丨 网站申明 丨 网站地图 丨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