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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相关附表

来源: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2 18:01:16 点击: 分享 关闭 打印

第一部分 大安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由中国共产党自贡市大安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由自贡市大安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和市纪委监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督促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参与制定地区性的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区管企事业纪检监察机构班子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区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自贡市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现有内设机构12个,二级单位1个。分别为办公室办公室、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管理监督室、组织部等。2019年我单位总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32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他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9人。

三、2019年重点工作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全区各级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查纠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建立县域政治生态动态分析研判推进机制,围绕政治忠诚、领导表率、干部勤廉、群众满意等开展监督检查,坚决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坚决打击破坏政治生态的行为。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持续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双责约谈、廉情分析,探索双向约谈制度,倒逼责任落地,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在服务发展上主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三大攻坚战”和区委“两园两城两区”战略部署,突出“四个发展、四件大事”,紧盯营商环境、三创联动、机构改革等,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决不允许不思进取、敷衍塞责、尸位素餐。

(二)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持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机构调整及更名赋权。推进监察权向基层、村居有效延伸。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程,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健全执纪监督片区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督、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增强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重点围绕线索处置、措施使用、证据标准、审查起诉等方面,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探索建立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有效贯通。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具体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让干部习惯在被监督和受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探索“见人、见事、见问题、见结果”的监督方式,提升日常监督质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纪检监督+舆论+群众监督”模式,建立日常监督数据库。精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探索建立集体会商机制,注重谈话、函询相结合,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区委“三看三干”工作法,果断运用“四种形态”容错纠错,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出具办法,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从“关键少数”和区级部门改起,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慢作为、中梗阻、不担当,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宣传标语口号散滥等突出问题。紧盯少数干部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等消极现象,持续开展待岗培训,促进“后进变先进”。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

三)深度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持续整治小官大贪和基层“微腐败”。坚持哪壶不开提哪壶,紧盯群众的难点痛点焦点开展立项治理,切实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有人管、利益有人护。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教育医疗、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查处基层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行为。持续深化三级干部大走访绘制“民情地图”活动,畅通民情民意收集渠道,常态化开展社会评价宣传督导,落实反馈问题整改,逗硬结果运用,推动社会评价指数不断攀升。深化拓展“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试点成果,在全区铺开,确保实现“一卡统”。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政策落实、驻村帮扶等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情况,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职能部门担负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重点查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失职失责等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

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把“破网打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反腐败斗争和“拍蝇”结合起来,坚决落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认真落实“两个一律”③“一线双核”④“双向移送”⑤“一案三查”⑥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搞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结合村社区换届,坚决向“村霸”、宗族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进一步健全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同步介入、核查反馈等机制,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治标治本同向发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减存量、遏增量,紧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行业监管,依纪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深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坚决清除影响经济发展的腐败障碍,坚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

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反腐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案件协作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推进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梳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持续推行组级事务“唱票公开”、信访公开答复等,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是非。深化警示教育,探索建立典型案件“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创新开展普纪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深挖江姐故里“廉”元素,着力创作一批廉政文化作品,打造一批廉政教育基地。坚持主动发声,借力各类宣传平台,营造正风反腐的浓厚氛围。

(五)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深化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鲜明政治导向,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政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

发挥“利剑”作用。加强党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办法、年度计划报备、定期报告等制度。聚焦营商领域、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把政治巡察与评价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提升政治巡察质效。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充实巡察人才库,推行特聘巡察专员制度。

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坚决做好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三个同步整改,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开展巡察后评估工作,推进分管区委领导约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的一律从严问责。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确保政治过硬。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基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带头在政治生活上讲原则讲严肃讲认真,持续推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练就高强本领。实施“淬炼打铁人”工程,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专家讲座等方式,练就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定性量纪等专业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思践悟,有效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认真落实提名考察办法和轮岗交流制度,注重发现持续培养,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

加强激励约束。大力选树纪检监察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关心关怀机制,持续开展“廉心家访”活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开展系统内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带头改进作风、树好形象,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敢担当、善作为。坚持开门执纪,举办机关开放日,推行案件审理列席旁听制度,努力打造阳光纪检。健全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内部体检”,加强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二部分 大安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为503.54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1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5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增加1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总数416.4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增加182.44万元(人员支出314.66万元,公用支出101.79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总额87.0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25.18万元,下降22.43%。一是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印刷、宣传活动经费和宣传栏等制作以及设备采购费用;二是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微电影制作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盐都问政》素材采集及后期制作和微电影素材采集及制作费用;三是安排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人员公用经费项目47.5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工作经费;四是安排社会评价宣传及调查费用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评价海报等宣传费和安排工作人员开展社会评价调查工作等;五是信访接访平台运行维护专项1.9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接访平台租赁;六是廉洁大安网站、维信平台运行维护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大安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研发及租赁及维护费用。七是廉政文化建设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文化示范点打造;八是特邀监察员、党风巡视员专项经费1.9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巡视员工作差旅补贴和工作设备采购;九是纪检专网运维项目经费1.7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专网的运行建设和维护;十是电教与信息中心运行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摄像设备维修和采购已经办公设备维修费用;十一是执纪监督功能室运行维护专项3万元,主要用于执纪监督功能室打造和维修以及专用设备采购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安排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13万元,占8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52万元,占8.05%;医疗卫生支出(类)17.73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类)39.16万元,占7.78%。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6.2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车购置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3.00万元),2019年公务车保有量为4台。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减少燃油费及过路过桥费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19年检察院转吏人员和派出纪检组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2019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共编制财政拨款项目11个,共87.09万元。每个项目分别设置了年度绩效目标,分别为: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预算金额1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区委下达的目标任务。

2、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微电影制作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党风廉政专题片和微电影制作工作。

3、电教与信息中心运行项目,预算金额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电教和信息中心正常运行。

4、廉洁大安网站、微信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廉洁大安网站、微信正常运行。

5、廉政文化建设项目,预算资金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基层廉洁文化示范点打造。

6、派驻纪检组筹备组人员公用经费项目,预算金额为47.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确保各派驻纪检组在区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区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7、社会评价宣传及调查费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区委区政府关于社会评价工作的目标任务。

8、信访接访平台运行维护项目,预算资金1.9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是确保信访接访平台正常运行。

9、特邀监察员、党风巡视员工作项目,预算资金1.9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全区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巡视员工作差旅补贴和工作设备采购。

10、纪检专网运维项目,预算资金1.75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纪检专网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11、执纪监督功能室运行维护项目,预算资金3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执纪监督功能室打造和维修以及专用设备采购等,确保省市纪委顺利验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款、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xls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xls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xls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2-1.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分类科目).xls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xls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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