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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正风肃纪 加强舆论监督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6-05-16 10:56:05 点击: 关闭 打印

《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5月10日,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深化正风肃纪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座谈交流。现撷取部分专家学者、媒体负责人和新闻记者代表的精彩发言。

 

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创新

四川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蔡尚伟

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非常及时。落实《实施意见》对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将会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加强舆论监督,是社会各界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媒体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期待。《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优良政治传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刷新吏治的坚强决心,展现了正风肃纪的“四川毅力”。

《实施意见》重在首创精神,亮点突出。一是创新性强。这是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个由省级纪委和宣传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舆论监督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二是系统性强。内容全面系统,逻辑关系清晰,坚持从省委工作全局出发,既有宏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也有微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三是针对性强。《实施意见》明确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中的问题,“四风”问题,在脱贫攻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来监督,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四是贴近性强。《实施意见》充分考虑四川的政治生态、媒体生态,提出的意见符合四川实际情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五是务实性强。《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工作安排,比如“开辟专栏”“组建舆论工作报道小组”“建立曝光问题分级交办机制”“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等,使得《实施意见》能“接地气”,能够有效落实。

 

舆论监督中的使命与担当

人民日报四川分社副社长 刘裕国

《实施意见》使得在四川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有了“红头文件”“尚方宝剑”,这在全国媒体界开了先例,体现了四川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

无论哪一级媒体,在舆论监督中都不能缺位。而实际上媒体“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表象是:自己的声音小,别人的声音大;自己的声音远,别人的声音近;自己声音低,别人的声音高。这反映出媒体和媒体人担当精神方面的差距。同时,媒体舆论监督同质化、“千人一面”现象还比较突出,缺少从行业上体现正风肃纪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作为媒体人,只有正视差距,才能增强危机意识和使命感,才能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监督上,主流媒体的声音应该是最强的。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抢占先机;通过各种手段,如报网并用,即时传播。应把内容和渠道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以适应现代人的需求。

要把握好度。在深度和广度上,要研究透,在认识所监督问题的危害、影响及其根源时,一定要找准、找全,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要针对各个行业的特点进行研究,还要及时报道那些监督以后带来的变化。

媒体和媒体人,既要建 “观察哨”,又要垒“回音壁”。因为报道新风扑面和阶段性成果带来的变化,也是监督的过程和范畴,应该有这一块,应该写上这一笔。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正风肃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服务中心工作 依法依规监督

新华社四川分社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任硌

《实施意见》是四川规范舆论监督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坚持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支持四川新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全面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践和四川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 “四川实践”和“四川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重要举措,对新华社四川分社在四川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指导意义。

我们将继续围绕四川省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各方面的报道,包括舆论监督报道。

一是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前提下,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监督,推动相关工作。重点关注四川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在脱贫攻坚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等。同时,我们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四川舆论监督宣传报道,积极参与省纪委和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媒体专题舆论监督工作。

二是在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的支持下,拟在新华网四川频道开辟专栏,开展舆论监督报道工作。

三是依法监督,严格纪律。分社记者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严格遵守党纪和宣传纪律。分社纪检机构将对分社记者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实施再监督,同时也欢迎四川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分社记者的新闻报道工作进行监督。

 

为正风肃纪增添力量

光明日报四川记者站副站长 李晓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离不开完善的监督机制,而舆论监督是这一监督机制中重要的一环。舆论监督是否规范和有效,对廉政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实施意见》的出台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媒体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有更为多样、畅通的渠道,是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反腐新举措;另一方面也向社会传递我们惩治腐败、净化社会风气的决心,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

作为媒体,我们将用好这样的机会和支持力量,根据自身特点做好舆论监督。

一是增强监督力量,形成健全的监督机制。将采访力量更多地倾注到正风肃纪一线,设立专门的报道力量,及时研判新闻线索,定期不定期地策划监督选题。同时,要严格采访要求,舆论监督必须真实客观,不能出现偏差,更不能违反新闻纪律。

二是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线索,特别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事件和基层不正之风。小事情、小利益往往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一些典型事件的曝光,促进问题的跟进落实解决,起到教育督促作用。

三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时效和效果。要利用新媒体的优势追踪最新事件,扩大监督影响力。主动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结合,为公众提供互动平台,形成更大的影响力。

 

又准又稳做好舆论监督报道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陈岚

在四川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过程中,主流媒体应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主体作用,更好担负起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职责。《实施意见》就探索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等创造性作出安排部署,体现了规范监督更有底气、重点突出更加聚焦、一追到底更加有效的鲜明导向。结合川报全媒体集群实际,我们将从三方面着力贯彻落实。

一是整合资源,打造平台。我们将整合川报全媒体集群内现有的“民情热线”“问政四川”“川报随手拍”等多种媒体资源,开辟“正风肃纪监督岗”专栏,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公众、媒体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参与,打造一个倾听民意、线索监控、报道呈现、追踪反馈的集成平台,增强舆论监督的全媒传播力与影响力。

二是紧扣热点,梳理选题。一要结合省委、省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遴选主题,明察暗访,回应关切;二要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通报查处的作风问题反面典型,作为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的重要素材,进一步做深做透;三要实事求是地报道暗访结果,形成“正反”两种典型的报道格局,既弘扬正能量,又针砭“假丑恶”。

三是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正风肃纪政策性强,舆论监督敏感度高。为确保报道的稳与准,我们将在内部运行机制和力量配置上加强保障。一要加强对接,专人负责,专班推进,严守报道纪律,严格选题报批、采访安排和稿件审签制度;二要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既做到报道真实准确、依法依规,又做到参与报道的记者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舆论监督也是正面宣传

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总编辑 刘成安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深刻变革,需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正能量,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起到积极作用。因此,舆论监督报道也在传播正能量,也是正面报道。

我们将围绕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第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方向。主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关注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关注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关注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在监督过程中,做到不猎奇、不炒作、不渲染、不追求轰动效应,把“解难不发难、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作为一种工作动机和出发点,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第二,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是前提。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确保信息来源可靠、报道内容真实、具体情节无误、文字表述正确,严禁道听途说、以偏概全、虚构事实。

第三,建设性监督是重点。不单纯为了曝光而曝光,要选准切入点,要抓住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事情,既要曝光问题,又要建设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舆论监督应有的作用。

第四,创新形式、提升水平是关键。在新闻节目中播发百姓问政系列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报道,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走进演播厅接受问政,形成百姓参与、百姓监督、百姓评议的良性互动局面,使舆论监督形式更多样、效果更好。

 

旗帜鲜明开展舆论监督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华西都市报社社长 李鹏

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都市报特色优势,敢于亮剑、主动亮剑、持续亮剑,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事实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报道。

一是旗帜鲜明,强化监督。在版面上,加大监督报道专版专栏打造力度,强化议程设置;在内容上,重点针对“四风”变种、歪风反弹等现象进行曝光,做深做透做出影响;在机制上,组建专门报道组,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选取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确保监督报道的持续性、长期性;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华西都市报舆论监督报道制度》,从选题确定到采写指挥到编辑把关进行全流程把控,确保报道内容真实、具体情节无误、文字表述准确。

二是全媒联动,提升影响。封面新闻将以全域化覆盖、全网络影响,即时、动态、全媒体展现我省严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新举措,扩大曝光典型案例的传播范围,提升监督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华西都市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联动报道,通过网络互动,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提升监督报道的参与性和广泛性。

三是创新表达,增强效果。华西都市报将以报道真实、准确无误为基础,提升报道可读性,使报道更接地气,更贴近生活,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运用封面新闻的技术优势,通过适时运用VR等全新的互联网技术丰富视觉呈现形式,让报道更加立体化、多媒体化。

 

用好护身符 穿好紧身衣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廉政瞭望总编辑 廖翥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表明了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在正风肃纪上“敢亮家丑不护短、直面问题不回避”的鲜明态度,也体现了在正风肃纪上“动真格、求实效”的坚强决心,给了新闻媒体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的护身符和紧身衣。

过去,一些地方忌惮舆论监督,给舆论监督扣上了种种帽子。在一些地方,舆论监督要么碰软钉子,要么遇到公开阻拦,无法正常工作。《实施意见》出台,明确了基层单位不得捂盖子、不得隐瞒真相干扰监督,给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吃了一颗定心丸,制度性保障让媒体更加理直气壮地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督的原则、内容、程序,对媒体而言,是一件紧身衣。

作为媒体,要做到“明向”,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方向,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舆论监督目的是正风肃纪,纠不正之风,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避免无限上纲、舆论审判,做到鼓劲不泄气、帮忙不添乱、监督不渲染;要做到“求真”,就是要客观真实,不能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偏概全。要多关注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既要把脉和诊断,又要开方拿药。我们将专门出台配套规定,要求记者认真落实“走转改”,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对舆论监督中出现的工作失误要追责;要做到“顺势”,就是要顺应时势。舆论监督要讲究策略,有力有效,因势而动。首先要服务服从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跟上节拍、形成组合拳效应。其次,要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舆论监督。

 

讲纪律 接地气 重创新

四川日报记者 陈松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反腐倡廉报道的新闻工作者,我为省纪委、省委宣传部深化正风肃纪、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勇气和魄力,深感兴奋,也倍感责任重大。对照《实施意见》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我觉得作为报道的具体实施者,要做好三件事。

一是讲纪律守规矩。舆论监督报道采写,纪律要求高,要坚决执行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和四川日报社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把握正确导向,及时根据舆论监督的传播效果,做到听招呼、守规矩,“帮忙不添乱”。

二是提升开展舆论监督的本领。一名记者要圆满完成舆论监督报道任务,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落实到我个人和当下,要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熟知政策,报道有的放矢。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自身新闻业务素养,加强新闻创新,以优良作风保证完成这一光荣的任务。

三是主动作为,深入采访接地气。在采写中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采访不偏听偏信、不道听途说,弄清事件的每一个要素、每一个细节,弄清事情的真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写作中注意把握好全局与个案的关系,掌握好适度与深入的分寸,要客观分析、以理服人,不一叶障目、不以点概面。要在舆论监督创新上有所作为,以新的视角、新的体裁、新的文风探索监督类新闻创新,特别是要注重新媒体上的创新,力求以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舆论监督新闻,达到积极正面的传播效果。

 

做好电视舆论监督

四川广播电视台记者 代尊洪

作为一名跑纪检监察口的电视记者,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做好电视舆论监督节目,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此,我有几点想法:

一要拓展选题空间,认真梳理线索。选题对于电视报道进行舆论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电视报道能达到多深的思想维度,能给观众以多大的思维空间,从而具有多强的舆论监督力度,这与选题的新闻价值密切相关,这是节目成功的前提条件。除了通过本台开设的新闻热线获取线索外,还可以通过网民集中的论坛社区等获取线索。

二要注重策划意识,提升电视监督节目质量。舆论监督报道要有策划意识:首先,经过精心策划的节目,可以在短期内避免选题撞车、题材雷同的情况发生。其次,策划是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科学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环节。若报道的选题切中时弊,经传播后很快会引发舆论关注,这无疑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使节目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增强电视画面意识,发挥电视媒体优势。电视舆论监督节目,可采用暗拍记录和正常拍摄相结合的方式。暗拍记录画面是电视最具特色的事实表现手段,“眼见为实”的收视习惯,使观众对画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电视媒体记者增强画面意识,做到用事实说话的形象化展示,发挥电视媒体在舆论监督时应有的声画结合优势,形象化的揭示在舆论监督中往往能起到更好的作用。

 

长江做背景 怎敢不刚强

华西都市报记者 曹笑

《实施意见》呼唤舆论监督、支持舆论监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践,是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的一次创新和突破。作为一名一线记者,我感到十分振奋,想起了那句话:“长江做背景,怎敢不刚强。”

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环境在变化,出现了新的挑战。如,新闻线索的获取不再像以往仅靠一部热线电话,而今一个线索的调查取证包含了更多元的利益诉求,考验着媒体和媒体人的把关能力。网络信息纷繁复杂,百姓对媒体公信力的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样的背景下,《实施意见》出台给了媒体人主动监督、勇于监督的利器,让我坚定了继续做好舆论监督报道的信心。作为媒体人,首先,要站位准确,以舆论监督实践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其次,全媒语境下,要主动融入媒体融合浪潮,特别是要创新舆论监督报道的手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媒体受众的需求,不断提高策划、采编、传播能力,着力创新表达方式,努力扩大媒介影响力,吸引更多受众;再次,要坚持新闻的客观性原则,这是我们的生命线和底线。在具体的监督报道中,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掌握材料,认真核实情况,严禁道听途说、以偏概全、虚构事实,用客观公正的精品力作,践行铁肩担道义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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